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没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册)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没有场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料(身份信息及简历)
5.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购买设备的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简历及身份信息)
7.出资人身份证(身份信息及简历)
8.告知承诺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办理标准: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旅行社注销备案 我要开办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
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 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
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旅行社变更出资人备案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我要变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第四条 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地接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第五条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第六条 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应当与地接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团队出发前,组团社应当向国家旅游局旅游团队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符合规定的赴台旅游团队信息。旅游团队信息实行一团一登记。
第七条 组团社应当为每个团队委派领队,并要求地接社派导游全程陪同。
赴台旅游领队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领队条件,经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培训,由国家旅游局指定。
第八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