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软认定有什么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是:
(1)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标准不能认定为软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