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办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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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雅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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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龚玲敏(先生)经理
手机
18611236161
发布日期
2023-11-23 23:21
编号
12458919
发布IP
171.4****9.89
区域
深圳商务服务
地址
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金銮国际商务大厦2期弓村商业广场D7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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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5、股权追溯无外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不同省份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资料会有区别

办理流程:

1.注册办理地区省政务服务网账号,填写申请机构信息;

2.搜索框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批准”,查看办理指南,准备材料;

3.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系统,上传材料,提交。

4.审核通过,邮寄材料、批准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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