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公司申报的税种有哪些
新公司申报的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中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收对象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行为。
征收方式有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部分行业为800万元)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应征收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于年销售额在500万元(部分行业为800万元)以下的企业。
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分为6档:3%、5%、6%、10%、11%和13%。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净利润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征收方式有两种: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缴纳和按照核定征收。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分为4档:0%、15%、20%和25%。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征收方式有两种: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
综合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按照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分类所得是指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六项收入,按照比例或者定额计算缴纳。
税率根据不同类型和金额的收入分为7档:3%、10%、20%、30%、35%、40%和45%。
4、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签订或者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书征收的一种流转环节税。征收对象是签订或者接受书面文书并从中获益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方式有两种:按照文书份数计算缴纳和按照文书金额计算缴纳。
税率根据不同类型和金额的文书分为5档:0.005%、0.01%、0.03%、0.05%和0.1%。
5、附加税
附加税是指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要流转环节税种基础上征收的一种地方性财政性收入。
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