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表水水质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测要求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标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2、检测项目:
必测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选测项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silvhuatan、二溴甲烷、二氯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