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商大会国际经济政策和外贸法专家梅拉妮·福格尔巴赫日前表示,美国限制对华投资的举措引发德国企业关注,所谓的“境外投资筛选”有可能造成过度监管。她认为,欧洲外贸战略目标应该是加快推动全球市场和投资地的开放,而不是由政府主导对外贸易。我们一个小柜去ROTTERDAM,但是由于客户资金问题,付不出货款,所以我们有退运的打算。现在货物还在目的港,提单一直未放,所以客户也未清关。
刚刚问过货代,说办退运就变成我们公司搞进口一样了,到时候会征收关税。但是这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呀,只是原封不动退回来给工厂,怎么变成好像我们买了一批东西回来?很不划算
如果不征收关税,货代说要向海关申请,一般都是因为质量问题,所以一定会有查验。但是货代也明确指出:我们公司这种情况(货款未付),海关多数不批,所以到时候还是得进口征税。
曾经遇到这样一票退运:有一票货没有下订单付款国外方就直接将货运送到中国,我想拒收此票货(实在是国内买不出去),现在已经通过货代给海关提供了各种退运申请,但货代还要求我提供国外发货方的退运申请,请问国外发货方的退运申请需要由我出面去要吗,本来这票货进口我都不知情,这应该是由国外的货代找发货方索要吧(国内的货代和国外的货代是一家公司)。另外,如果我强制性的要退掉国外发来的货是否就不需要再提交任何退运申请给海关了,直接书面告知国内货代拒收并返还此票货就行?
对外贸易过程中,因产品问题,而导致的拒收、退运,时有发生。出口货物退运,是在以往贸易交易中常见的现象,但情况多种多样,其解决的方案也不太相同,来看看我们的分析
其中导致退运的主要原因:
A、出境货物运抵目地国后因货物本身原因而遭外商拒收,如:
1、物包装原因所致的退运;2、货物本身系统需要升级所致的退运;3、产品出厂后部件出现故障,需重新更换新部件。
B、因相关文件与实物不符,海关等机构拒绝清关,如:因出口商的大意,木制框架无IPPC认证标识,以致在目地国无法清关。
C、货物在完成出口销售后,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保修式退运等;
再次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解决方案:
1)退运回工厂
正常退运的方式:维修物品退运(监管方式1300);直接退运(监管方式4500);退运货物(监管方式4561);
A、维修物品退运,适用于出口货物在质保期内保修式维修退运,既货物出口销售后出现的保修期内产生的退运;
所需资料:原出口的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与外商签署的退运协议,中检证书等(部分货物不需要);(退运时需缴纳保证金,维修周期6个月,货物维修完后重新出口,保证金退回,退回周期三到六个工作日)
B、直接退运与退运货物差不多,适用于全新货物出口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退运后不再出口的货物。
所需资料:出口一年内的出口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未退税证明或已退还税金证明等;
2) 保税区办理出口退运
主要也是有两种方式,两种不同的情况:
A、监管方式5034,区内物流货物,要求货物全新,适用于更换包装,更新标签(品牌型号不得更换),货物转口等;
所需资料: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等;
B、监管方式1371,保税区维修,适用于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保税维修的16号公告及45号公告中显示的海关编码及品名(如8517编码,特指电话机或手机类);并要求保税区内企业必须有海关及工信部下发的维修账册;
所需资料,品牌注册证书(代工生产需要有授权书)、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维修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