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蓬勃说,首钢园服贸会3.0版简要概括为“三个三”,即三提升、三优化、三创新。三提升即绿化景观提升,园区更宜人;道路交通提升,通行更高效;配套服务提升,体验更舒适。三优化即设备设施优化,运行更高效;空间优化,布局更人性化;配置优化,保障更安全。三创新即创新呈现一高炉元宇宙乐园;创新升级10号馆;创新建设智慧运营中心。中国是出口大国,谁都保证不了自己工厂的货出口后就完全没有问题,尤其是电子产品出口,电子企业或多或少可能会出现出口后国外检测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如很多公司都会设立售后服务部门一样。既然有这种情况存在,那么也就存在已经出口的货物因某些小问题而被海外的客户要求退回原产国来维修。
如果货物当时是买单出口或者是一般贸易出口,此种情况简单节约成本的方式就是通过深圳海关特定监管区如保税区来完成退运返修工作。无需提供退运证明,未出口退税证明,无需缴纳进口保证金,无需准备繁琐的退运报关单证,无需中检,无需交税。
这些烦恼人的小问题究竟是哪些呢-这里根据我们以往的操作经验和真实案例举几个比较常见的原因吧。
一般已经出口的货物,客户拒收货物、拒付尾款、包装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不合格、卡板不合格、电子产品系统升级、更换零件,或者是售后服务等一些其他原因买家要求退运或是退货
案例分享:深圳某客户因几个月前出口了一批车载DVD到美国。后来海外客户发现质量有问题,电源接触不良,音质也不好,美国客户要求全部退回原产国进行返修。 国内工厂仔细研究了下退回工厂返修的流程,发现很头痛,流程繁琐,实际都是很简单的。
对外贸易过程中,因产品问题,而导致的拒收、退运,时有发生。出口货物退运,是在以往贸易交易中常见的现象,但情况多种多样,其解决的方案也不太相同,来看看我们的分析
其中导致退运的主要原因:
A、出境货物运抵目地国后因货物本身原因而遭外商拒收,如:
1、物包装原因所致的退运;2、货物本身系统需要升级所致的退运;3、产品出厂后部件出现故障,需重新更换新部件。
B、因相关文件与实物不符,海关等机构拒绝清关,如:因出口商的大意,木制框架无IPPC认证标识,以致在目地国无法清关。
C、货物在完成出口销售后,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保修式退运等;
再次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解决方案:
1)退运回工厂
正常退运的方式:维修物品退运(监管方式1300);直接退运(监管方式4500);退运货物(监管方式4561);
A、维修物品退运,适用于出口货物在质保期内保修式维修退运,既货物出口销售后出现的保修期内产生的退运;
所需资料:原出口的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与外商签署的退运协议,中检证书等(部分货物不需要);(退运时需缴纳保证金,维修周期6个月,货物维修完后重新出口,保证金退回,退回周期三到六个工作日)
B、直接退运与退运货物差不多,适用于全新货物出口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退运后不再出口的货物。
所需资料:出口一年内的出口报关单,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未退税证明或已退还税金证明等;
2) 保税区办理出口退运
主要也是有两种方式,两种不同的情况:
A、监管方式5034,区内物流货物,要求货物全新,适用于更换包装,更新标签(品牌型号不得更换),货物转口等;
所需资料: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等;
B、监管方式1371,保税区维修,适用于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保税维修的16号公告及45号公告中显示的海关编码及品名(如8517编码,特指电话机或手机类);并要求保税区内企业必须有海关及工信部下发的维修账册;
所需资料,品牌注册证书(代工生产需要有授权书)、准确的箱单、发票、申报要素,维修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