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商户申请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内地行驶牌证的申请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已注册实收资本(800万港币)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省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企业历次的验资报告(须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中文版的香港商业登记档(香港商户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汽车登记局证明文件(澳门商户提供); 6.港(澳)私家车车主名称与投资港澳商户名称一致的,提供香港(澳门)车辆登记档; 7.香港私家车车主名称与投资港澳商户不符合的需另提供香港政府私人公司近一年《周年申请表》或《个人在香港经营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8.驾驶员的回乡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 9.驾驶员正面一寸免冠相片1张、车辆前方左侧88×60mm照片4张; 10.填写好的《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办理深港两地车牌的条件:内资公司注册2000万,并以此作为香港公司股东注册香港公司 1.港澳台商户到我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到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150万美元以上的,在有效合同期内,可准予每商户办理一辆私车入出境行驶牌证。 2.任全国或我省、地级市人大代表、***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间每人可办理一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境行驶牌证。 3.在深圳特区福田保税区实际投资200万港元以上的外商可申办一辆入出境行驶深圳私家车。国外投资商可以驻港澳机构名义申办,以港澳董事会成员员工名义申办的,还须经董事会(局)全体成员署名同意的证明文件。 4.我省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如因工作确有需要,可凭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公函申办出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公务车牌。申办所需资料 1.提供投资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正本及复印件)和其他实际投资的证明 2.县、市、省外经委的批文及合同(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4.申办小轿车的申请书 5.司机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回乡证(正本及复印件),正面免冠相片一张 6.香港(澳门)车辆登记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7.香港商业登记(中文本正本及复印件) 8.车辆正侧面45度角3R相片6张 9.填写好的《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入出境申请审批表》 10.海关进口设备货物报关单、海关登记手册(正本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