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材料:
人员材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部分是任职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有些区域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是不低于三个月,有的区域要求是不低于一个月的社保记录。第二部分的材料是专业技能证明材料,危化品贸易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经营知识。因此需要提供所有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
场地要求材料:
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中,场地材料常常是企业难以准备齐全的。资料包括场地的主体消防批文,全称是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以及需要提供业主配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当然,如果场地是自有物业的话,提供房产证就可以了。其实在办证的时候,我们有很多客户都比较尴尬的,因为自己租赁的地址明明是写字楼,为什么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管局会说场地性质不满足要求呢。实际上,有很多创业园,科技园,软件园等等都是工业厂房性质的。
办理危化品许可证纸质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加公章
2、 公司基本情况表
3、 1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清单,需培训考试拿到合格)
4、 办公大厦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5、 办公室二次装修“符合消防要求”资料。
6、 办公室租赁红本凭证和所需要的经营品类,红本面积至少五十平方米起,红本凭证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7、 经营品种供销合同及签订合同方“工商执照”和“危化证”复印件盖公章,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复印件及对方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资质、仓储资质复印件等盖公章。
验收标准:
1.验收:企业首先向当地安全监督单位申请,申请危险化学品营业执照,然后准备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如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审核: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向当地安全监管单位提交材料,然后进行初审。如果通过初审,可以安排2-3名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审批:如果实地调查没有问题,批准后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实地调查失败,申请将被驳回,具体原因将被告知。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企业。
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变,但应当载明变更日期。
第十六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发证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