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气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

发布日期 :2023-12-20 09:34 编号:13020358 发布IP:120.229.97.143
深圳废气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深圳废气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深圳废气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条件/备案
供货厂家
深圳市耀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刘先生(先生)
电话
13603072192
手机
13760109034
询价邮件
359098936@qq.com
区域
温州行业合作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425号301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13020358.htm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



我们的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