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没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册)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没有场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料(身份信息及简历)
5.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购买设备的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简历及身份信息)
7.出资人身份证(身份信息及简历)
8.告知承诺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办理标准: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旅行社注销备案 我要开办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
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 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
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旅行社变更出资人备案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我要变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是指旅行社(含旅行社分社)、旅游行业组织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县级旅游主管部门;
(二)旅游行业组织,是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导游协会,以及在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等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内设立的导游分会或者导游工作部门,具体由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三)经常执业地区,是指导游连续执业或者3个月内累计执业达到30日的省级行政区域;
(四)导游身份标识,是指标识有导游姓名、证件号码等导游基本信息,以便于旅游者和执法人员识别身份的工作标牌,具体标准由国家旅游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