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海托管的流程
1、进入前海商秘公司官网(前海企业住所托管服务系统)上的住所托管系统,点击【账号登入】,首 次使用请注册账号后登陆;
2、点击“住所托管”栏目下的住所托管,进入业务介绍页面:
3、点击【住所托管新办】按钮,进入《前海深港合作区入区企业信息表》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应的图片文件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办理】;
4、成功提交后,出现提交成功提示,等待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核;
5、收到网上审核通过的短信后,点击“住所托管”栏目下的【住所托管】,在待办业务名单中找到需要办理新办的企业名称,点击【继续办理】,点击【窗口签订】生成住所托管协议,点击【确认并提交】。下载打印协议;
6、通过商秘公司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窗口的办理时间,并携带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签订纸质版协议:
7、窗口完成纸质协议签订后,即可办理商事登记手续。待商事登记手续办结后,托管系统将自动办结新办流程:
8、为进一步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和保护企业隐私,2.0版本系统实现一个企业一个账号(一企一号)。企业用户在2.0版本系统中首 次成功办结新办业务后,系统将自动以托管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发送随机分配密码至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首 次登录后请注意修改密码及保密)。
二、线上提交审核需要的资料
1、企业基本信息图片∶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并通过后,在企业设立申请界面将:登记信息;注册资本;拟从事的经营范围;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额这四部分信息截图,保存为图片。
2、深圳市内的实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目前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
(1)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加查询日期为三个月以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复印件;
(2)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
3、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签字一律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
4、符合免提交地址证明材料条件的,无需提交第2条材料,但应提交以下任一种材料:
(1)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复设立或前海管理局重点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股东近一年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
三、线下窗口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
1、《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两份)(乙方需加盖公章及签字);
2、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房产证,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加查询日期为三个月以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及确认书》(本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