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必须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独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必须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必须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
“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是银行开展转口贸易结算和融资的前提条件。在受理新客户及新业务前,银行须做好客户准入,从业务源头予以把关。
什么是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 intermediarytrade )或再输出贸易( Re- ExportTrade ) ,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