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要求
1、根据监管要求,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企业,金融监管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政治措施。
2、企业现有工商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座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提供的虚拟托管地址,属政府地址,因贵司属于投资类企业,被纳入金融企业范畴,应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工商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保持一致,故而目前无法继续提供政府托管地址服务,企业应尽快把注册地址迁移至实际经营地址,以免被纳入黑名单。
二、非政府地址托管及地址变更手续
1、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企业应在前海区域内实际租赁办公场地,因考虑企业不在前海区域内实际办公、实际租赁场地成本高等各项因素,故而可通过提供前海区域内场地地址予以企业托管。
2、地址变更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1)变更流程:由物业管理方在前海在地企业信息库系统录入新地址信息——>审批——>工商地址变更——>获取新的营业执照。
(2)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所有正副本原件(变更完成后需要更换新的营业执照);
B、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星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C、企业合伙协议;
D、合伙人、股东的银行U盾或是深圳辖区内的个人签名数字证书(备注:如无法提供,则走线下变更流程,做签字盖章文件给贵司签字及盖章);
E:企业公章(备注:若不方便提供,则可发送盖章文件给予企业盖章)。
三、提供服务事项
1、协助提供物管方地址托管服务;
2、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3、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