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广东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在广东省境内上一年度纳税额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深圳口岸的粤港两地车牌;
1.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蕞多不超过15辆。
5.在广东省的内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的中港两地车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