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中医诊所可能会因为当地的需求开展中西医的服务,这样的诊所如果不愿意按照《中医诊所基本标准》进行改变的话就需要更名为中医(综合)诊所,并按照《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进行设置,也就是说中医(综合)是可以提供中西医服务的。
中医诊所备案制度施行后,对于开办诊所的医师条件,进一步的放宽了。规定在取得中医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实践满三年就可以申请备案;而大家都知道,在之前审批制度下的中医(综合)诊所,医师在经注册后,实践时间必须满五年。
开中医综合诊所的条件
一、人员
(一)至少有 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年,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 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房屋相对独立;
(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三)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四)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
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提交中医综合诊所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综合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